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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安新中学选调教师公告

时间:2017-08-25 21:12 来源:未知 点击: 次

安新中学选调教师公告

河北安新中学 2017-08-25 16:50

为解决我校师资短缺问题,满足正常教学需求,安新中学决定在安新县教育系统正式在职教师中选调部分专业教师到校任教。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数额

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4人,生物教师2人。

二、基本条件

1.具备本科(全日制本科优先)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相同或相近;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慢性病;

6.能承担班主任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三、选调办法

1.报名

2017年8月26日至8月27日到安新中学教研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各种奖励证书。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833290967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基本素养、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素质。

(2)面试地点:河北安新中学。

(3)面试形式:以试讲加答辩(10分钟微型课加4分钟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微型课和答辩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总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4分钟。

(4)面试程序:a、面试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当天按规定时间到指定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确定学科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弃权。b、面试及打分。面试评委为7人,采取体操式打分方法,满分为100分(微型课70分,答辩30分)。c、面试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收取评委打分,统计分值。并由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监督面试工作。

3.录用

依据学校所需岗位数量,按照面试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被录用人员。被录用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河北安新中学

2017年8月25日


发布者:信息科??责任编辑: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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