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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业务指导规范3

时间:2017-11-09 09:23 来源:未知 点击: 次
安新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业务指导规范3
事项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的重新审核
单位名称 环保局 办事 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电话 5119013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法规(规章)及条款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条件具体内容 在本辖区内新、扩、改建项目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材料具体内容 1、申请; 2、相关技术材料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环节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收到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材料齐全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1日
审核 环评股股长 对初审意见是否准确进行把关 作出审核意见 1日
审批 分管局长 对审批依据把关 作出审批意见 2日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将审批意见送达申请人 1日
 
特殊环节
有○
无●
现场勘验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10日 承诺时限 5日
收费情况
有○
无●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有效期  
前置审批情况
有○
无●
前置审批事项  
前置审批机关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
无●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设定的法律依据  
承担工作  
监督部门 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
安新县环保局
监督电话 5119009
5321236
                 
 
发布者:信息科??责任编辑: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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