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国土资源局业务指导规范9
时间:2017-12-04 10:44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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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国土资源局业务指导规范9
事项名称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单位名称 |
国土局 |
办事地点 |
耕保股 |
电话 |
5351314 |
设定依据 |
法律及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
法规(规章)及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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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
条件具体内容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
申报材料 |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
材料具体内容 |
1、企业用地申请;2、身份证复印件1 份;3、村民代表及村两委意见;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规划局意见;6、发改委备案证复印件1份;7、环评报告。 |
审批流程 |
分类 |
环节名称 |
承办主体 |
审查内容 |
审批结果 |
时限 |
一般环节 |
受理 |
耕保股 |
1、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
经审核,材料齐备同受理或材料不齐备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
2日 |
审核 |
股室负责人 |
参照初审受理,对经办人的初审意见是否准确进行把关 |
做出审核意见 |
11日 |
审批 |
分管领导 |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
做出审批意见 |
5日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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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 |
特殊环节
有○
无● |
现场勘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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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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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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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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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20日 |
承诺时限 |
20日 |
收费情况
有○
无●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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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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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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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证件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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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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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情况
有○
无● |
前置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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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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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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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
无● |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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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的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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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安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国土资源局 |
监督电话 |
5119007
535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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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信息科??责任编辑: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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