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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审查

行政处罚

时间:2017-09-30 14:44 来源:未知 点击: 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安 环罚〔2017〕045号 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罚款 接到环保部河北省环保厅驻雄安新区联合督查组交办事项通知单后,针对保定鼎力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7月6日对保定鼎力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阳级炉连接布袋除尘器管道接口松动,导致部分烟气不能有效收集,属于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保定鼎力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91130632063137899Y         张力刚 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017.09.23 安新县环境保护局 0 130632    

发布者:环保局??责任编辑: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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